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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检察院:水葫芦“占领”河道 诉前磋商促水清河畅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河畅水清,河势稳定,影响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的水葫芦已不见踪影。”近日,荣昌区检察院与区水利局、区公安局等单位开展河湖安全保护联合巡河,并对新峰河水葫芦污染案现场开展“回头看”,看到眼前干净清澈的河水,大家不由得舒了口气。

几个月前,这河面还铺满了枯萎腐败的水葫芦。

今年2月,荣昌区检察院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新峰河一河段长满了水葫芦。时值冬春之交,水葫芦枯萎腐败,绵延两公里,把河面铺得严严实实。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陈启萍感到忧心。

荣昌区检察院迅速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当地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河道的水葫芦等漂浮物进行了清理,最大限度防止水污染和河道堵塞。

陈启萍和同事们主动对接区水利局、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详细了解辖区所有河流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情况后,重点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专项巡查活动。

通过督促整改,辖区内共完善一级保护区周边隔离防护网978米,整治受污染水体12亩,清理固体废物10余吨,安装警告标识牌40余块,移除水面船舶3艘,取缔养殖鱼塘1处。

荣昌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庆云表示,该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合作,汇聚多方力量加大河湖水域保护力度,推动荣昌“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向纵深推进,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责 编:刘学燕 陈生容

审 核:覃蓝蓝 万先觉

总值班:杨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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