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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检察院推动政府部门规范相关场所酒品经营

“我们在店内显著位置都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相关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会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近日,江津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对辖区内多家出售酒类商品的商店进行回访时,店员向大家介绍道。这道未成年人保护屏障的建立,源于江津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协同发力后带来的成效。

近日,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内多家出售酒类商品的商店进行回访。(江津区检察院供图)

2023年初,江津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时,发现在事发前涉案当事人有饮酒行为。该院未检部门随即对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发现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多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案件,都与未成年人饮酒密切相关,而且通过被害人陈述及被告人供述等均反映出部分便利店、餐饮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经营场所均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如果向未成年人售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今年4月,江津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开展诉前磋商,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涉案商家及时整改,并就经营者如何落实好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工作进行沟通交流。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相关行政部门下发专项整治通知,以酒类销售经营者是否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全面摸排检查。截至目前,已培训经营者500余人次,检查商户1000余户次,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志800余份,整改安全隐患40余个。

“未成年人是民族的希望,检察机关推动主管部门充分履职,规范相关场所酒品经营,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在近期的回访中,市人大代表、江津区特殊学校教导处主任张远涛对检察机关在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方面作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记者 张柳妞

责 编:刘学燕 王海成

审 核:覃蓝蓝 万先觉

总值班:杨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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