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铜梁大队(下称铜梁大队)查处一起无证超速驾车违法行为。
当天,铜梁大队在渝遂高速公路铜梁服务区开展超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在G93成渝环线高速下行337公里0米处超速行驶。该路段限速100km/h,该车车速为137km/h,属于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交通违法行为,遂将该车拦入服务区进行检查。
当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时,驾驶员神色慌张、眼神躲闪,支支吾吾地小声表示没有驾驶证。经询问,驾驶人刘某今年19岁,目前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要求刘某下车到该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由民警帮他将车开到该大队。
回到队部,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其讲解了无证驾驶和超速行驶的危害性。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十分懊悔,表示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处罚。最终,民警依法对刘某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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