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怀旺)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马喇司法所通过三举措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
解矫与帮教同时开展,在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好解矫手续后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帮教协议,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社区矫正档案移交与安置帮教档案建立同时进行,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后,司法所将其矫正档案移交区司法局,同时重新登记造册,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矫正小组与帮教小组同步转换,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在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及时履行手续,转变职能,成为该对象的帮教小组成员。
通过三举措使社区矫正对象向安置帮教对象顺利过渡,做到无缝衔接,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的帮扶教育,促使其更好地遵纪守法,早日回归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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