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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教育整顿不是为了处理人,而是为了从根子上解决问题。

今年2月底到6月底,声势浩大的全国政法队伍第一批教育整顿在基层政法单位全面铺开,剑指害群之马、顽瘴痼疾,全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违纪违法政法干警17.8万余人,排查认定顽疾问题66.4万余件。8月16日,第二批教育整顿在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和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正式启动,同样是“三个环节”“四项任务”,确保“严”的基调不变,却有着更高的目标要求。突出建章立制,是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如图)透露出重要信息,目前全国教整办、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正牵头制定5方面24项重要制度,与之配套适应的192项制度清单,已交由各地出台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

运用制度思维抓源治本

为什么要突出建章立制,密集出台一系列重要制度?原因不言自明——在第一批教育整顿中,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问题被逐个定点清除,涉嫌贪腐的害群之马被一一清除出政法队伍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展现出政法队伍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的同时,也让一些带有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浮出水面。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问责一起”是手段,唯有抓住共性问题、深层问题,运用制度思维和改革办法治建并举、抓源治本,才能推动根本性解决,确保教育整顿不是走过场、搞形式、“雨过地皮湿”。

建章立制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无论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纸面服刑”“司法掮客”“有案不立”等典型案件,还是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不畅、执法司法权监督乏力等陈疴积弊,以至极少数政法干警涉嫌贪腐被严肃查处,都凸显了建章立制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没有科学管用的制度作为坚强保障,害群之马和顽瘴痼疾就会像割韭菜一样,割掉一茬、再长一茬,教育整顿的成果就得不到巩固和加强。用制度的卡尺对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以规则的红线为灰色地带筑起围墙,才能确保这些问题不再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为政法事业长远发展夯基垒台

问题出在“下面”,根子在“上面”。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和省级政法机关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具有组织领导、部署推动、指导协调的重要职责,本身就应当肩负起建章立制的重要责任。开展第二批教育整顿,就是要着力发挥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条线指导、政策供给作用,在制度层面解决第一批教育整顿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为政法事业和政法队伍建设长远发展夯基垒台。

全国教整办会同中央政法各单位把建章立制贯穿于教育整顿各环节,深入研究教育整顿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找准症结根源,坚持急用先行。从可操作出发,从政法工作的客观规律出发,全国教整办、中央政法各单位聚焦科学管用、系统集成、配套衔接,将党中央的部署结合各地、各系统的实际进行精准细化,确保制度规范既治“流行病”又治“地方病”,既“补短板、堵漏洞”又“强根基、促发展”,不断推动建章立制向深层次发展。

推动一大批新制度出台落实

一大批新制度,将为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政法队伍监督管理方面,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出台推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由中纪委、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联合出台《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法机关对“三个规定”的落实。为预防执法司法腐败,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针对“司法掮客”等突出问题,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正在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全国教整办会同中央政法各单位正在制定规范政法干警离任从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政法干警十项禁令”,让监督如影随形,让政法干警远离廉政风险的侵蚀。

——加强执法司法权监督方面,中央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推进中央政法各单位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执法司法权没有“任性”的空间。继基本解决“执行难”后,最高法对执行工作再聚焦再会诊,针对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加强执行权制约机制、强化执行监督的意见;针对“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即将推出统一法律适用实施办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最高法、最高检正在分别制定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和惩戒委员会章程。公安部将出台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职责体系改革的意见,加强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将执法权监督落到实处。

——加强法律监督方面,最高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研究配套制度,正在制定巡回检察工作办法、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机制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机制,确保中央意见落实落细,管用见效。

——优化执法服务方面,公安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系列制度,进一步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问题,以形成严密制度防范处理体系。尤其突出加大“小案不立”“久侦不破”“久办不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央政法各单位正在指导各地各条线分别制定优化执法司法服务的各项制度,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实施,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加强为民办实事的力度,切实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与监狱综合治理方面,司法部已经制定颁布了《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关于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打破“暗箱”,让每一次刑罚执行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切实维护法律的公正权威。同时司法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将出台《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让减刑假释案件“书面审理”成为历史,通过严密严肃的司法程序,彻底拧干减刑假释案件中的“水分”,确保公平公正审理。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司法部还将出台充分发挥假释功能、依法推进假释适用的指导意见,做到“减假暂”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固化教育整顿成果与常态整治方面,中央政法委已制定《关于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的指导意见》,正在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常态化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指导意见、常态化排查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的指导意见、建立关爱扶助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家庭常态化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机制,通过系统集成教育整顿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创新探索中创造出的好做法,将政法机关自我革命的开放精神融入制度建设中,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让铁的制度释放出长效常治的旺盛生命力和持久影响力。

教育整顿掀起的一波“制度潮”正滚滚而来,勇立潮头是不变的选择。坚持刮骨疗毒的勇气不变,激浊扬清的决心不减,铸魂扬威的气势不懈,扎紧制度的“笼子”,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就一定够彻底扫除积弊顽疾,建设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法铁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版稿件据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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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召开

10月26日,全国省级教育整顿办主任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和加强政治建设专题会议要求,加力加快查纠整改并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切实解决难点问题,确保第二批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出席会议并指出,当前,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已到了攻坚阶段,针对有的地区和部门还存在思想自觉、工作进度、效果显现“三个相对滞后”现象,要加大推进查纠整改力度和进度,紧盯“八大难点”不放过,解决“三个滞后”快跟上,坚决防止教育整顿走过场。

陈一新强调,要紧盯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不放过,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筑牢政治忠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紧盯挂牌攻坚重大典型案件线索不放过,创新策略方法,加大查处力度,认真办结一批重点案件;紧盯整治执行领域腐败问题不放过,加大正风肃纪惩腐力度,完善执行权制约监督机制;紧盯消除法律监督薄弱环节不放过,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预防司法腐败案、防止冤错案、减少瑕疵案;紧盯拉长执法司法服务短板不放过,深化窗口单位作风整治,创新基层智能化服务体系,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新措施,推动全社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司法环境。

陈一新指出,巩固拓展查纠整改成果,确保第二批教育整顿不走过场,拟采取三项举措:一要实施分类倒逼机制,评出成效显著的和还不够显著的两类地区,把成效还不够显著的地区列为重点督导地区,督促其迎头赶上。二要开展第二批教育整顿成效评估验收,由本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验收、中央督导组审核把关,不合格的要责令整改补课。三要拟用1个月左右时间,重点围绕肃清流毒影响、案件线索查办、顽瘴痼疾整治、建章立制、督导意见整改等5方面,对第二批教育整顿进行“回头看”。

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崔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副主任白少康、王洪祥、马世忠、潘毅琴、聂福如,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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