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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不满毁了拍卖房产,法院责令恢复原状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竟肆意破坏已被法院拍卖的房产,给司法拍卖买受人造成损失,法院会如何处理?近日,璧山区法院化解了一起被执行人破坏被拍卖房产装饰装修的纠纷,被执行人当场承诺在限期内将房产恢复原状,若逾期自愿赔偿。

2020年初,胡某夫妇向银行贷款,并用其名下两处住宅、一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借款期限一年。此后,银行曾为胡某夫妇展期还款(延长还款期限),法院亦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宽限还款期限,否则就将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用以偿还贷款。

到2024年6月,胡某夫妇仍未依约还款,法院遂依法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房产由吴某夫妇购得并完成过户。但吴某夫妇进入“新房”时,意外发现屋内装饰装修已被胡某夫妇大面积破坏,遂到法院寻求帮助。

璧山区法院执行局依法拘传了胡某夫妇,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训诫及警告,并通知吴某夫妇旁听。法院认为,拍卖公告中已明确表明住宅的拍卖范围包含装饰装修,且已明确告知过胡某夫妇不得毁损拍卖物。被执行人胡某夫妇以泄愤的方式对抗执行,损毁已被拍卖房产,系毁坏他人财物。对此,法院对其作出预处罚通知,如胡某夫妇不能对违法行为产生的损失予以填平,拟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此时,胡某夫妇才幡然悔悟,主动提出15日内将破坏的装饰装修恢复原状,并承诺如未修复好,自愿向吴某夫妇支付7000元装修赔偿款,旁听的吴某夫妇欣然接受。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见,无论是在司法拍卖前的查封、抵押阶段,还是已拍卖并完成过户后的交接阶段,损毁房产装饰装修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本案中,法院已明确告知胡某夫妇不得损毁拍卖物,且拍卖公告中亦表明装饰装修也包括在拍卖范围之内,但胡某夫妇仍然以泄愤为目的,对抗法院执行,甚至给无辜的买受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

预处罚是指在对被执行人予以惩戒前发出预处罚通知,能够起到良好的警示和管束作用。本案中,执行局通过这种方式对胡某夫妇予以震慑,又给予了其自觉履行义务的空间,案件以和解收尾,通过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达到预期效果,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 徐 琳 刘茂涵 记者 杨 雪

责   编:刘学燕 陈生容

审   核:覃蓝蓝 万先觉

总值班:杨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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