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合作商从3家增加到22家,营业额同比增长50%,市场占有率增长约2倍,还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A公司的负责人唐某某打开了话匣子。
从陷入泥潭到业绩“井喷”不到一年时间,这家公司究竟经历了什么?
A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供应链服务与日用品销售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拥有集日化品定制、采购、线上接单、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供应链平台。作为深耕该领域的数字化服务商,核心经营信息可谓A公司的“看家本领”。
2022年8月,程某某入职A公司担任产品部经理,负责日化品购销工作,掌握渠道价格、客户信息等核心经营信息。2023年3月至5月,程某某等人代表公司与上游厂家洽谈定制日化品购销事宜,争取到了独家经销授权。其中,属于商业秘密的相关经营信息,仅有公司的1名副总和唐某某、程某某3人知悉。
按照A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严禁员工私自复制、下载、外传公司商业秘密,也不允许员工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A公司还与所有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每月发放保密补贴。
然而,随着公司业务越做越大,程某某的私欲也在悄然间滋生。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他登录该公司系统后台,将大量核心经营信息批量导出,伙同离职员工王某某伪造虚假材料,假借空壳公司名义“截获”了A公司上游供应商的订单,再经网络平台销售给下游贸易商……
在一次与客户的日常沟通中,唐某某意外得知,抢走公司大额订单的“竞争对手”,竟是自己曾经最信任的下属。震惊之余,他向警方报了案。
2025年11月,程某某、王某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移送南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启动专家辅助办案机制,指导公安机关远程勘验收集的涉案经营信息、购销记录等证据;同时聘请技术调查官全面分析经营信息,确保准确定性。
案发后,A公司老客户流失、新订单“断档”,账面直接亏损200多万元,员工工资一度停发,经营陷入困境。为了帮助企业重回正轨,办案检察官5次上门听取诉求,全力以赴追赃挽损。今年1月,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程某某、王某某与A公司达成刑事和解,并通过货物折抵等方式赔偿了全部损失。
经南岸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月28日,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结合办案,南岸区检察院专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A公司完善涉商业秘密五项制度和20条管理细则,实行内部重点信息系统分级授权管理,对涉密电脑和核心电子文档进行加密升级,为经营信息安全“加把锁”。
记者 叶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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