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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司法局:提升司法所所长履职能力 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本网讯(记者 徐兴勇 通讯员 石伟呈)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根基,充分发挥司法所所长“头雁效应”,推动基层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近日,垫江县司法局对辖区各司法所所长提出工作要求,以能力提升赋能新时代基层治理。

据了解,垫江县司法局聚焦主责主业,要求各司法所所长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立足辖区实际,统筹谋划好辖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要当好普法“领航员”,常态化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好法治故事,不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要当好矛盾“调解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同时,要求各所长守牢安全底线,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日常走访、教育帮扶工作,用心用情落实各项帮扶举措,助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主动融入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百日攻坚等重点任务,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垫江县司法局将持续强化对基层司法所的业务指导,不断锤炼所长队伍履职本领,以“头雁”领航带动“群雁”齐飞,奋力书写垫江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为辖区平安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责编:程迷静

审核:覃蓝蓝、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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