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月18日上午,北碚区后丰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的驾驶员开车门时未观察,与后方驶来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受轻微伤。
当天12时许,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接到报警电话后,民警迅速赶往后丰路事故现场,只见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躺”在路中央,旁边一辆银灰色轿车驾驶室车门严重变形。
所幸电动车驾驶员朱某受轻微伤,并无大碍。“我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哪知道右前方停靠的小轿车突然打开驾驶室车门,我避让不及,一头撞了上去。”朱某委屈地告诉民警。
小轿车驾驶员陈某认同朱某的说法,表示确实是自己开门前没有观察后方,造成了这起事故。
民警判定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对他进行了安全教育。
记者 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