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如果说驾车是一项技能,那超车便是一门“技术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超车不成蚀把米”的驾驶人,因为一些小的疏忽,造成事故发生。
近日11时许,卢某驾驶银色小车从大足区三驱镇沿龙三路往宝兴镇方向行驶,驶至龙三路观音滩时,卢某见前方有辆黑车成功超车,便紧跟着其前面的电动三轮车,正在超车时,对向车道一辆小车迎面而来,卢某在驳回原车道时,电动三轮车撞上了卢某小车尾部左侧保险杠侧翻,随后又撞上对向由陈某驾驶的白色小车车头,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何某受伤,三车受损。
据了解,当天卢某赶着回老家吃饭,在行车路上见车流较大,想超车但一直未找到机会,在驶至观音滩的一条直路时,卢某发现正前方的黑色小车在超车,便找准时机准备超车。就在自己正超越前方右侧的电动三轮车时,对向车道却驶来一辆小车,卢某见状立即往右侧打方向驳回原车道,并踩刹车避让,没注意到其所超越的电动三轮车与其车辆只有约1米的距离,电动三轮车因避让不及撞上了其所驾车辆尾部的左侧保险杠,侧翻后又撞上对向车道的由陈某驾驶的白色小车。
卢某称自己领取驾驶证10余年,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这次事故发生是因为电动三轮车追尾,民警对其讲解法律法规后,卢某深刻认识到其在超车后立即驳回原车道,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安全距离的行为是不对的。
卢某驾车在超车时,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再驶回原车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卢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超车过程中发现对向来车距离很近时,要保持头脑冷静,尽快减速,停止超车,超车前后必须驶回原车道时,要充分估计被超车辆的行驶速度,避免正常行驶车辆避让不及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