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11月2日,大足区石马小学联合石马派出所共同开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集中教育活动。石马派出所民警走进校园,面向全校学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守护青春,对欺凌说不》的专题讲座,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现场,民警以长辈和朋友的身份,摒弃生硬的“念文件”式说教,从同学们日常容易忽视的细节切入。“起侮辱性外号、在群里发嘲笑表情包、故意孤立排挤同学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很可能已经构成了校园欺凌。”民警明确指出,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肢体殴打,更涵盖言语欺凌、财物欺凌、社交孤立以及网络欺凌,具有蓄意、反复、力量不对等的核心特征。

讲座中,民警结合近期真实案例敲响警钟,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惨痛教训,让在场学生深刻认识到欺凌离自己并不遥远,其后果往往是无法挽回的。讲座重点解读了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首次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民警为大家划出三大重点:
一是“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挡箭牌,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情节严重或一年内两次以上)及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均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二是欺凌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案底将影响未来升学、就业、参军;三是学校若明知发生欺凌却不报告、不处置将被追责,同时拍摄、传播欺凌视频及跟风起哄者同样违法。
面对欺凌该怎么办?民警传授了“三不”原则:作为受害者,要“不硬扛、不冲动、不沉默”,第一时间离开现场,保留聊天记录、录音、伤情照片等证据,及时向家长、老师或拨打110求助;作为旁观者,要“不笑、不传、不跟风”,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报告,一句提醒可能就救了一个同学。
“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活动最后,民警呼吁每位同学珍视青春,牢记法律已亮剑、学校正行动。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意义深远,不仅在新法施行前为学校法治教育按下“加速键”,更通过警校联动,让反欺凌意识深植童心,真正用法律与温情为青少年的青春保驾护航。
通讯员 郑小伟
责编:庞伊聆
审核: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