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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龙河司法所助力七旬伤残老人追索赡养费

近日,丰都县司法局龙河司法所受理一起赡养纠纷法律援助申请。申请人冉某,文庙村1组村民,现年七十余岁,二级伤残,因三名子女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生活困难,向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据了解,冉某早年与何某结婚,育有三名子女。后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次女由何某抚养,长子、三子由冉某抚养。但离婚后,三个子女实际均由冉某独自抚养。同年,冉某与黄某结婚,又生育一子。冉某含辛茹苦将四个子女抚养成人,直至各自成家立业。2003年,冉某因运输木材不慎摔伤腿部,留下二级伤残,至今行动不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此后,长子、次女、三子均未履行赡养义务,冉某多次索要无果,生活陷入困境。

现冉某欲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赡养问题,但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用,遂向龙河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收到申请后,迅速启动涉老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冉某的家庭情况、伤残状况及子女赡养情况,指导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经初步审查,该纠纷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司法所依法按程序上报审批,及时为冉某指派法律工作者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协助其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龙河司法所将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进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通讯员 孙建伟

责编:庞伊聆

审核: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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