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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院坝种养起纠纷 司法所巧解邻里烦心事

“整个院子又脏又臭,哪有人住的地方像这样嘛!”“这也是我的坝子,我想怎么用怎么用……”院坝,本该是晒粮、摆龙门阵的地方。可江津区支坪镇仁沱社区这处共用院坝,却成了柯某和刘某两家的“堵心坝”。

据了解,柯某、刘某两家房屋院坝相邻。柯某在双方共用的院坝内栽种葡萄树、饲养家禽,鸡粪、枯枝落叶及各类杂物堆积,造成院坝环境脏乱、气味难闻。刘某多次与柯某协商,要求其停止养鸡、移除葡萄树,但双方各执一词。刘某认为正常生活受到侵扰,柯某则认为在自家院坝种养属于个人小事,双方互不让步,言语冲突不断,邻里关系降至冰点。

为防止矛盾升级,江津区司法局支坪司法所联合镇平安办、仁沱社区工作人员实地查看情况,并先后两次组织调解。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严重,立场分歧较大,都不愿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10月9日,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开展调解。这一次,大家没有简单劝“各让一步”,而是聚焦纠纷核心问题,把话摆到桌面上:共用院坝能不能养鸡?葡萄架影响邻居怎么办?环境卫生谁来维护?

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向双方宣讲: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共用区域不能只图自己方便,养殖异味、落叶杂物影响邻居,就应当及时整改、排除妨碍。同时,工作人员还讲解了辖区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细致剖析违规养殖、占用相邻区域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

以理服人,也要以情动人。“远亲不如近邻,院坝干净了,大家住着都舒服;葡萄架挪一挪,打扫的勤一些,有点儿绿荫也是美化环境。”调解员耐心疏导劝说,双方慢慢放下对立情绪,换位思考,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明确约定:一是柯某停止在共用院坝饲养家禽,全面清理鸡粪、枯枝落叶等杂物;二是将葡萄树架向自家地界一侧迁移,与刘某房屋墙体保持1米距离,消除对邻居的不利影响;三是双方摒弃过往矛盾,和睦相处,不得再因此事引发新的纠纷。至此,这起因共用院坝使用引发的邻里纠纷,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下一步,支坪镇司法所将联合社区持续排查化解邻里各类民生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用心用情化解基层矛盾,夯实平安建设基础,营造和睦文明的辖区环境。

胡长礼  通讯员  吴双  苏杨洋

责编:庞伊聆

审核:陈晓容

主编: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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