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即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前,主动上交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等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逾期不交,将依法惩处。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切勿触碰、移动,立即撤离并拨打110报警;如有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平安是最大的幸福!清除安全隐患,守护万家安宁。让我们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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