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晚上9点,永川法院第十一审判庭依然亮着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庭审,为何被安排在晚上?
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但摆在法官面前的现实问题很具体:双方当事人都是民工,白天在工地、流水线上抽不开身,请假来回一趟既耽误工钱,又增加负担。只有晚上,他们才真正“有空”。于是,法庭把庭审排在了晚上。
被告周某驾驶重型货车闯红灯,与原告父亲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原告父亲与搭乘人母亲离世,交警认定周某负全责。庭审中,痛失双亲的子女含泪诉请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周某则当庭辩称,死者未佩戴头盔对损害扩大有过错,应予减责。
面对家属的悲恸与周某的辩解,法官杨帅严格依照程序核对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围绕减责抗辩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就事故认定、损失情况及未戴头盔与损害扩大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序举证质证,并当庭释明过错相抵的适用条件,庭审紧凑规范、秩序井然。同时,杨帅耐心倾听、放缓语速,安抚情绪激动的原告子女,让其把话讲完,也引导周某围绕证据说理,不替任何一方预设结论。庭审结束后,案件将依法继续审理。
“如我在诉”,不是一句挂在墙上的话。它可以是白天的一次上门调解,也可以是晚上的一场庭审;可以是判决书里的一句说理,也可以是排期表上的一次调整。这盏夜灯,亮给的是两个打工家庭,传递的却是一个朴素的道理:司法为民,有时候就是把自己放进当事人的时间里,替他们想一想。
夜渐深,法庭的灯光最是惹人动情。庭审结束,法庭的灯或许会关,但“如我在诉”的灯,会一直亮着。
通讯员 崔欣雅 张碧娟 记者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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