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两起电动车闯红灯事故,一起发生在白天,一起发生在深夜;一起造成两人擦伤,一起导致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地点不同、情形各异,但事故的根源如出一辙——漠视红灯,心存侥幸。愿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引以为戒,别让今天的侥幸,变成明天的悲剧。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无视交通信号灯两人擦伤
本网讯(通讯员 王 瑞)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通行规则,却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险。日前,在垫江县桂西大道与文化路红绿灯路口,一起本可避免的交通事故再次敲响了电动车安全出行的警钟。
当日,邓某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二轮车行至该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径直闯入红灯。此时,覃某某正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正常绿灯方向通过路口,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猛烈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邓某某、覃某某两人均受轻微擦伤。
事故发生后,垫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民警依法调查认定,邓某某闯红灯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这意味着,邓某某不仅要承受自身受伤的痛苦,还需全额承担覃某某的医药费以及双方车辆维修费用,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违规越过停止线车损人伤
本网讯(通讯员 李瑞琳)红绿灯是道路交通的“生命线”,是规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重要保障,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则也是最基本的出行准则。然而,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漠视信号灯通行规则,极易引发碰撞事故,不仅造成财产损失,还危及人身安全。近日,巴南区一名电动车驾驶员因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不仅遭受皮肉之苦,还要承担事故全责。
当日23时许,葛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巴南区龙洲大道行驶至风花树路口时,在车行方向信号灯已亮红灯的情况下,仍违规越过停止线进入路口,与对向绿灯正常左转进入路口、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电动二轮车驾驶人葛某受伤。
经巴南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葛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