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林健)安全带是保障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忽视这一关键安全防护措施。近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石柱大队查处一起轻型货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民警辅警在辖区石柱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在对一辆轻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安全带松散地搭在座椅上,并未起到任何防护作用。
民警当即对驾驶人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讲解了不系安全带在行驶过程中,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随后,依法对驾驶人周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重庆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安全带是生命带,无论前排还是后排,上车后都应立即规范系好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驾乘习惯,切实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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