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近日,酉阳县丁市镇两名男子同桌饮酒后分别驾车归家。结果一人驾车途中因操作不当撞护栏冲下路坡,另一人得知后竟酒后驾车赶赴现场,最终两人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酉阳交警依法查处。
当天凌晨,田某、冉某与好友在酉阳县丁市镇吃宵夜喝酒。散席后,两人各自驾车返程。凌晨2时许,田某驾车行驶至国道211银榕线酉阳县段1855公里758米时,因操作不当撞向路旁护栏后冲下路坡。事故造成车辆、护栏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田某将事故情况告知冉某,冉某得知情况后立即驾车前往现场。
酉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在对现场车辆人员核查时发现田某、冉某身上均散发酒气,遂对两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田某76mg/100ml、冉某77mg/100ml,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两人带回中队处理。
公安机关依法对田某、冉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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